聖品行為規範
1.聖品應忠於按立誓約,維護聖職之誠信、公信力及教會群體之安全,遵守本教會教規、牧養倫理及中華民國相關法令,並持續接受安全教會(Safe Church)教育訓練,以建立安全、尊重、可信賴且符合福音精神之牧養環境。
2.牧者與教友進行個別談話時,應盡量選擇公開、透明且可被他人看見之場所;若需使用獨立空間,應盡量選擇可視之空間或告知其他同工。
3.在與異性教友一對一之談話中,如屬敏感議題(如情感、婚姻、性相關、創傷等),牧者應邀請其他適當同工共同參加。
4.牧者或同工辦理教會活動(包括外宿活動)時,應配置足夠且適當之帶領人員,並依參與者之年齡、性別及實際需要,安排適當之陪同與照顧,以維護所有參與者及同工之安全。活動期間,應避免形成單一成人與兒童、青少年或其他脆弱成年人獨處之一對一情境;如因特殊情況無法避免,應邀請其他同工參與,並採取適當之透明及安全措施。
5.非經當事人同意,應避免任何身體接觸。為免疑義,即基於關懷目的之身體接觸亦應尊重當事人之界線與意願,盡量避免。
6.探訪教友時,應盡量避免於封閉或缺乏透明性之環境中單獨進行;如因牧養需要須單獨探訪,應視情況告知教會同工、家屬或相關人員,並維持適當之牧養界線。如為異性教友之探訪,應盡量邀請同工或家屬共同參加。
7.除非婚前輔導、性侵或性騷擾輔導或婚姻輔導等經主教或主任牧師/駐堂牧師的核准,且符合倫理原則,牧者不得與異性教友討論涉及性經驗或與牧養無關之性話題;亦不得向異性教友透露自身或他人之婚姻、情感或性生活細節。
8.牧者與異性同工於社群媒體及私人通訊軟體與教友互動時,應保持專業界線,避免曖昧、過度頻繁或可能造成誤解之互動。
9.當牧者發現繼續提供牧養、輔導或陪伴,可能造成專業界線模糊、利益衝突、雙重關係或其他違反牧養倫理之情形時,應主動尋求主教或適當督導之協助,並視情況轉介其他適任人員接續牧養或輔導,以維護當事人福祉及牧養倫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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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牧者於牧養關係存續期間,不得與受其牧養、輔導或督導之教友建立戀愛或親密關係;如雙方已有既存關係,應主動向主教報告並調整牧養安排。
11.牧者與同工應於電子郵件、社群媒體及通訊軟體中維持與面對面牧養相同之專業倫理與界線。
12.對於牧養、探訪及輔導中所得知之個人資訊,應予保密;除涉及法律問題或安全風險外,不得任意揭露。
2026.08.12
